读者入馆须知
· 内蒙古图书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少年儿童图书馆接待六至十五周岁的少年儿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接待中学生及在家长陪同下的少年儿童参观;全年接待中小学校组织的集体参观。
· 凭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办理内蒙古图书馆读者卡,享有读者卡基本功能并在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按手续办理扩展功能;少年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学籍卡、学生证办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详见办证相关规定)。
· 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内蒙古图书馆读者卡;少年儿童凭内蒙古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进入少年儿童图书馆;
· 持卡者须遵守内蒙古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其读者卡借阅功能将被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可优先借阅;持残疾证的残疾人读者免收注册费;
· 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免费寄放到存包处;
· 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汗背心、拖鞋入馆;
·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 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馆;
·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 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影(不得使用闪光灯);
· 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内蒙古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少年儿童图书馆入馆须知
· 服务对象为6至15周岁少年儿童及陪同家长。
· 少年儿童凭内蒙古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进入;陪同家长(限一位)凭有效证件进入。
· 食品、饮料、不透明包(袋)、任何有损文献和设施的物品以及非本馆文献资料可存放在存包处,不得带入本馆。
· 本馆所有文献仅限馆内阅览;每次最多只取2册阅读。
· 请不要在馆内拍照、摄像以及用自带设备拍照、复制本馆文献。
· 请保持安静的阅览环境,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 请爱护文献及馆内设施。
· 如有需要,请联系工作人员;紧急情况下,请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 服务地点:一楼大厅东侧
文明读者公约
为倡导读者文明利用图书馆,内蒙古图书馆于1999年读者服务宣传周期间,提出了争做文明读者的倡议——《文明读者公约》,其具体内容是:
· 要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馆。
· 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 要举止文明;不在馆内争吵、打闹。
· 要保持安静;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 要珍惜时间;不在阅览室内占座位、闲聊、睡觉。
· 要爱护公物;不污损建筑设施、毁坏书刊资料。
· 要遵纪守法;不做违反馆章馆规之事。
· 要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内蒙古图书馆期望读者积极响应倡议,协助内图做好读者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