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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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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图书馆读者卡简称一卡通是在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中建立起来的一项方便读者的服务措施。

一、一卡通服务的功能与范围

1.目前本项服务的有效范围暂时设定为内蒙古图书馆馆内使用。

2.一卡通读者服务卡,读者可在全馆范围内享受借书、阅览、自学、查阅、复印等服务。

3.读者根据个人的不同需求,可在办卡时赋予其不同的功能。

4.一卡通读者服务卡,读者可免费阅览参考文献和工具书。

   “一卡通具有的功能及相应资费如下:

借书服务 

类别

基本功能

外借总量(册)

借期

收费

A

中文普通图书(三层主库)、
蒙文普通图书(四层东侧)

外借总数 2

借期 20 天、
续借 10

卡费 10
押金 100

注册费40 /

B

中文少儿图书(一层大厅)

外借总数 2

借期 20 天、
续借 10

卡费 10
押金 100
注册费 40 /

阅览、查阅、自学服务 

类别

服务窗口

功能

   期限

收费

1

工具书阅览(四层大厅)

阅览

365

免费

2

汉文期刊、报纸(三层、四层)

阅览

365

20

3

蒙文期刊、报纸(四层东侧)

阅览

365

20

4

汉文期刊、报纸(三层、四层)

阅览

30

5

5

蒙文期刊、报纸(四层东侧)

阅览

30

5

6

少儿图书、报刊阅览(一层大厅)

阅览

半年( 183 天)

10

7

少儿图书、报刊阅览(一层大厅)

阅览

365

20

8

汉文报纸、期刊(三层、四层)、蒙文期刊、报纸(四层东侧)、少儿图书、报刊阅览(一楼大厅)按次阅览

阅览

1

0.5

9

民族地方文献(四层西侧)、现报现刊(三层、四层)、过报、过刊(三层、四层)查阅

查阅

按册收费

见部门收费

10

自学全天(早上8:30——中午12:00,下午2:30——晚上22:00

自学

30

30

11

自学晚上(晚上18:00——22:00

自学

30

15

12

自学白天(早上 8:30——18:00

自学

30

15

13

自学按次计费

自学

1

1

14

复印(办证处)

复印

按照纸张大小

数量计费

见部门收费

   选择开通阅览、自习服务的第891314项的读者需要在办证处预存费用,预存费至少为10元,当您的预存款不足时须及时到办证处预存费用。

   60岁(含)以上老人、残疾人可凭老干部优待证、残疾证申办一卡通的优惠功能 

类别

基本功能

外借总量(册)

借期

收费

优惠

A

中文普通图书(三层主库)、

蒙文普通图书(四层西侧)

外借总数 2

借期 20 天、

续借 10

卡费 10

押金 100

优惠

B

优惠阅览证:免费享有阅览、自学、查阅服务

 

 

卡费 10

二、申请办理一卡通的条件和手续:

1. 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

2. 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及身份证的复印件,领取办证申请表,并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3. 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一卡通工本费10元和相应服务的押金及各项收费。

4. 读者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所填写的申请表作为读者档案进行保存。

5. 办证当天即可凭卡借阅。

 

三、一卡通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证办法。

1. 一卡通若丢失,请及时带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挂失。读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交工本费10元,补办新卡,原卡自动作废。

2. 一卡通若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消磁的,请持卡到办证处充磁,1元/次。

3. 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又没有补办新卡时即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4. 一卡通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5. 读者办理一卡通功能的增添、退减等手续,请持卡到办证处办理。

6. 读者退卡时,请还清所借图书、期刊资料等,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办证处退回押金和预存款。如委托他人退卡时,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 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 遗失、损坏图书按照不同程度进行相应赔偿。

3. 请读者按时还书,过期需交纳0.1//天的滞还费。

4. 押金收据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无押金收据者不退还押金。

5. 办理一卡通的读者请遵守我馆的管理制度。

逾期
·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书刊每册每日0.10元。
遗失
·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或原价赔偿,成套的图书按整套价格赔偿。

污损
·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2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
 对批划、涂改、污损特藏文献者,按以下标准赔偿:
·
 保存本、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珍贵文献按批划、涂改、污损普通文献赔偿标准2倍赔偿。
·
 批划、涂改、污损普通古籍、善本文献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处理。
撕割
·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偷窃
·
 未办理借阅手续,将馆藏文献藏于身上、书包或其他物品内,一经发现,按偷窃文献论处。除追回被窃文献外,偷窃文献者按文献原价的2——5倍交纳违约金。
其他相关规定

·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中,拒不交纳违约金、赔偿金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其读者卡(押金折抵赔偿费用)
·
 对违规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我馆有权置停或吊销当事人读者卡。通报所在单位,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工作单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附表1: 

窗口

       单位(份)

          标准(元)

              备注

现报、现刊查阅(三层、四层)

报纸

1 —— 5

0.5 /

 

6 —— 30

3 /

30 份以上

0.1 /

期刊

1 —— 5

0.5 /

6 —— 12

3 /

12 份以上

0.3 /

过报、过刊查阅

(三层、四层)

年代

标准(元)

查阅 6 —— 12 本优惠 20%

查阅 12 本以上优惠 30%

1950 —— 1965

4 /

1966 —— 1976

3 /

1977 —— 1990

2 /

1991 年至今

1 /

民族地方文献查阅(四层西侧)

年代

标准(元)

 

建国前文献(1966年)

2 /

文革后文献

1 /

附表2:

窗口

纸张大小

          标准(元)

备注

现报、刊查阅室(三、四层)

A 3

0.6 /

 

B 4

0.5 /

A 4

0.4 /

B 5

0.3 /

民族地方文献(四层)

年代

标准(元)

备注

建国前文献

3 /

复印页超过文献的 80%

另加收资料费 100

文革前文献( 1966 年)

2 /

文革后文献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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