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为了保持我馆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规范一线服务人员的上岗要求,经馆领导研究决定,对服务工作岗位人员的礼仪规范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应严格按照岗位文明服务规范为读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要耐心礼貌地解答读者和来宾咨询的问题。

二、服务中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欢迎光临”、“再见”等。

三、服务中严禁使用不文明、不礼貌的用语,更不准说脏话,不允许使用“爷”、“嗨”等不文明用语。

四、对待违规、违章读者应搞清事情的原委,耐心细致地解释我馆的规定并进行说服教育,不得使用简单粗暴的态度,更不允许超出规定任意进行处罚。

五、工作人员着装应大方得体,符合岗位工作的特点。

六、有重大活动或领导来访时应按馆里的要求统一穿馆服。

七、 工作人员必须统一在左胸佩带胸牌,不得以损坏衣服为借口拒绝佩带。

八、 工作人员在上岗时应仪容整洁,头发应干净整齐,不得染艳丽的颜色和留怪异的发型;女职工应画淡妆,非文艺演出不得画浓妆;除库内整理工作外,工作岗位上一律不得带帽子。

九、男职工在单位不得穿短裤、拖鞋上班,夏天不得挽裤腿,衬衫的扣子解开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不得穿二股筋背心。其它季节不得穿风衣、大衣、皮衣上班。任何时候不得穿乞丐服等奇装异服上班。

十、 女职工在单位不得穿露背装、低胸装、 二股筋背心、露脐装、吊带背心以及性感暴露的服装和裙装,不得戴帽子,不得穿拖鞋上班,衬衫的扣子解开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它季节不得穿风衣、大衣、皮衣上班。任何时候不得穿乞丐服等奇装异服上班。

十一、 不得在馆内任意张贴宣传品,不得随意损坏馆内设施,不得在馆内骑自行车。

十二、工作人员的日常服务礼仪规范检查由办公室和各部门主任共同负责,出现违规经规劝无效的按馆里或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办公室。

十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另文通知